承诺函(六)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轴承”)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
作为管理人管理的上银基金财富 28 号、29 号、30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分别简
称“28 号、29 号、30 号资管计划”)。上海玖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作为 30 号资管计划的资产委托人之一,现就 30 号资管计划的相关事宜
做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是 30 号资管计划的最终出资人之一,不存在分级及其他结构化
安排;本公司与襄阳轴承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认购资金并非直
接或间接来源于襄阳轴承董监高、控股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不包括任
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2、 除公开披露协议外,本公司与襄阳轴承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
3、 本公司所做出的承诺均真实有效,如本公司所做承诺与事实不符,致使
襄阳轴承以及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遭受处罚,本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及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上海玖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