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三)
就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除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外,本公司无正实施或拟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交易;且本
公司暂无在未来三个月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计划。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目前银
行贷款后,不会新增银行贷款用于其他项目,不会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不会构成变相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承诺。
襄阳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