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4 证券简称:金石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6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9 月 22 日,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金石东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签订<成立合资公司的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况
2015 年 9 月 22 日,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陈
良、段志全、朱卫星、韩进才、柴建、禹清华、韩洪涛、刘远弘、杨
建伟、王华敏、罗林秋、朱雪锋、徐胜洋 13 位自然人签订《成立合
资公司的协议》。公司拟与上述投资人共同投资 1,000 万元在双流县
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工业集中发展区设立成都金四通真空科技有限
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从事生产、销售磁控溅射真空镀
膜设备,光学镀膜机,立式连续镀膜机,带材卷材连续镀膜机,薄膜
卷绕镀膜机等真空镀膜设备,以及镀膜玻璃,光学玻璃,导电玻璃,
柔性导电材料,太阳能电池,太阳能集热板(管)等真空镀膜制品和
相关应用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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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二、合资方介绍
1、姓 名:陈 良
住 所:成都市棕北科院街一号
2、姓 名:段志全
住 所:成都市龙泉驿区广乐路 2 号
3、姓 名:朱卫星
住 所: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 45 号
4、姓 名:韩进才
住 所:成都市青羊区包家巷 83 号
5、姓 名:柴 建
住 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 1 号
6、姓 名:禹清华
住 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府滨北路 52 号
7、姓 名:韩洪涛
住 所:成都市青羊区包家巷 83 号
8、姓 名:刘远弘
住 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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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姓 名:杨建伟
住 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南京路 80 号
10、姓 名:王华敏
住 所:成都市锦江区糍粑店街 2 号
11、姓 名:罗林秋
住 所:成都市蜀兴西街 4 号
12、姓 名:朱雪锋
住 所:成都市东光小区
13、姓 名:徐胜洋
住 所:江苏昆山市玉山镇前进中路 108 号
三、拟设立的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1、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合资公司出资人民币 505 万元,占合资公
司注册资本中 50.5%的股权;
2、陈良、段志全、朱卫星等 13 位投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向合资公
司出资。具体出资金额和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比例详见持股比例表。
(二)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金四通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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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
2、住所地址: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3、法定代表人:蒯一希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磁控溅射真空镀膜设备,光学镀膜机,
立式连续镀膜机,带材卷材连续镀膜机,薄膜卷绕镀膜机等真空镀膜
设备,以及镀膜玻璃,光学玻璃,导电玻璃,柔性导电材料,太阳能
电池,太阳能集热板(管)等真空镀膜制品和相关应用技术开发。经
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
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终核准范围
为准)。
6、持股比例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金石东方 505 50.5% 现金
陈 良 100 10% 现金
段志全 100 10% 现金
朱卫星 100 10% 现金
韩进才 35 3.5% 现金
柴 建 30 3% 现金
禹清华 30 3% 现金
韩洪涛 25 2.5% 现金
刘远弘 25 2.5% 现金
杨建伟 15 1.5% 现金
王华敏 15 1.5% 现金
罗林秋 10 1% 现金
朱雪锋 5 0.5% 现金
徐胜洋 5 0.5% 现金
合资公司上述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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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立合资公司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模式
甲方与乙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拟开展生产、销售磁控溅射
真空镀膜设备,光学镀膜机,立式连续镀膜机,带材卷材连续镀膜机,
薄膜卷绕镀膜机等真空镀膜设备,以及镀膜玻璃,光学玻璃,导电玻
璃,柔性导电材料,太阳能电池,太阳能集热板(管)等真空镀膜制
品和相关应用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
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具体以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2、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均已现金方式出资,并在两年内缴足认
缴出资。
3、合资公司股本结构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金石东方 505 50.5% 现金
陈 良 100 10% 现金
段志全 100 10% 现金
朱卫星 100 10% 现金
韩进才 35 3.5% 现金
柴 建 30 3% 现金
禹清华 30 3% 现金
韩洪涛 25 2.5% 现金
刘远弘 25 2.5% 现金
杨建伟 15 1.5% 现金
王华敏 15 1.5% 现金
罗林秋 10 1%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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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雪锋 5 0.5% 现金
徐胜洋 5 0.5% 现金
(三) 合资公司治理情况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 人,由执行董事兼任。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四)主营业务
合资公司主要以真空镀膜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拟
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之业务:
生产、销售磁控溅射真空镀膜设备,光学镀膜机,立式连续镀膜
机,带材卷材连续镀膜机,薄膜卷绕镀膜机等真空镀膜设备,以及镀
膜玻璃,光学玻璃,导电玻璃,柔性导电材料,太阳能电池,太阳能
集热板(管)等真空镀膜制品和相关应用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
料的进出口业务。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双方权利:
(1)申请设立公司,随时了解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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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
使股东应享有的全部权利。
2、双方义务:
(1)双方应及时提供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双方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时缴纳出资。出资一方未能
按时缴纳出资的, 除向合资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
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双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
担股东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五、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将协调和利用各股东的资源优势、技术积累及丰富的运
营经验,提升合资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合资公司的成立将拓
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并有望为金石东方打开一个新的业务市场,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的可持
续性发展。
2、风险提示
(1)合资公司是新设立的公司,在设立初期将投入大量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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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财力,然而从技术研发到成熟的产品,再到该产品获得市场的认可
并产生利润需要一个周期过程。因此,合资公司在成立之初并不一定
具备盈利能力。
(2)合资公司在初始成立期的人员配置、系统建设、市场开拓、
管理制度等,都需要一个建设和完善的过程。合资公司设立后能否快
速完成各方面条件的顺利建设, 能否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实现预
期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与合作方签订的《成立合资公司的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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