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晓程: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2 00:42:3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39 证券简称: 福星晓程 公告编号:2015-046

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在北京金龙潭大饭店三层

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 年 9 月 21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 6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0,499,9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3795%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代理

人共 4 名(其中 1 名代理人受 1 名股东委托,合计 4 名股东),代表股份 80,468,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1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名,代表股份 3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8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丁晓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

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2.2 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2.3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2.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2.5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2.6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2.7 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2.8 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2.9 本次债券的交易与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2.10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80,471,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1,721,7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85%;反对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8,2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5%。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499,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749,949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499,9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1,749,949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

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晓程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