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15-053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董事会拟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衍生品投资事项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项目概况
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 7.38%)委托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投资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二、拟委托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瑞达-欣财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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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期货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三)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方式:开放式。
(四)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在风险适度可控前提下,追求
稳定、长期的适度收益。
(五)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本产品主要投资于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权证、期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股指期货、
商品期货、利率远期和互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
管理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产品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可以
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也可参与证券回
购业务。
(六)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不定期。
(七)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八)资产管理计划的预警与止损:
为保护资产委托人的利益,本资产管理计划将计划份额净值为
0.8500 元设置为预警线,将计划份额净值为 0.8000 元设置为止损线。
(九)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
1、管理费:本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 2%
2、托管费:本计划的年托管费率为 0.1%。
3、运营服务费:本计划份额注册登记、估值等运营服务费用,年
费率为 0.1%。
4、业绩报酬:业绩报酬的计提,以资产委托人退出对应份额持
有期间收益为基准,按比例提取,具体提取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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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资产委托人退出对应份额持有期间的收益低于 0%(含),不提
取业绩报酬;
当资产委托人退出对应份额持有期间的收益高于 0%(不含),提
取该对应份额收益的 25%作为业绩报酬。
(十)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管理人不接受其他第三方委托参与申请。
三、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衍
生品等投资,可有效把握市场投资机遇,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投资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四、公司对衍生品交易的准备情况
(一)公司制定了《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
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
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
衍生品投资风险。
(二)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前,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评估衍生品的
投资风险,分析该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及风
险评估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投资的必要
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三)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学习衍生品交易知
识,公司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风险,
并将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投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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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
动,将使计划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衍生品交易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
势、汇率和利率波动、股票市场波动、投资标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
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收
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资产管理合同虽然约定了一定的止损比例,
但由于持仓品种价格可能持续向不利方向变动、持仓品种因市场剧烈
波动导致不能平仓等原因,存在超出该止损比例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在市场或个股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管理人
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投资计划,从而对计划收益造成不利影
响。在资产委托人提出追加或减少计划财产时,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
风险和现金过多带来的收益下降风险。
(三)信用风险:本计划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或者计划持仓
债券的发行人拒绝支付债券本息,导致计划财产损失。
(四)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
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在计划的各种
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
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资产委托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五)管理风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
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
断,其精选出的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
(六)法律风险:在本计划的运作过程中,因管理人、托管人、
证券经纪机构等合作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者相关合同约定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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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划财产带来风险。
六、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遵守谨慎投资原则,考虑风险与收益最佳匹配,委
托正规、专业的投资机构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最大限度地降低、规
避市场风险;
(二)在委托投资前,公司计划财务处进行了衍生品投资风险分
析,对委托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专业素质进行了充分地调查,严格在授
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同时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指定
相关人员跟踪委托交易的变动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规避操作风险;
(三)公司将与委托机构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协议,最大限度地
降低、规避法律风险;
(四)公司将定期对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衍生品投资相关损益
情况。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予以确认,并
对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
八、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以及资金安
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衍生
品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适度的衍生
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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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九、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予以审议的《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投
资的议案》及相关事项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审阅有关
文件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利
用资本市场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公司已制定《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
措施,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
(三)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相关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应规范。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本次衍生品投资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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