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5-113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离职董事陈柏超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
2015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关于原董事陈柏超延期履行增
持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2)。公司股东、离职董事陈柏超先生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提振市场信心,树立公司资本市
场负责任的良好形象,计划自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2015 年 9 月 22 日,公司接
到陈柏超先生的通知,其已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完成了本次增持计划,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陈柏超先生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于其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
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增持人作为公司股东、离
职董事增持本公司股票,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
展,并为稳定资本市场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元/股) (股) (元)
2015 年 9 月 21 日
陈柏超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11.50 43,500 500,287.00
~2015 年 9 月 22 日
三、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前持有公司股份数 本次增持计划后持有公司股份数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柏超 7,581,060 4.42 7,624,560 4.44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
2、关于本次实施的增持行为,公司已经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5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予以了披露;截止本公告披
露日,陈柏超先生承诺的股份增持计划已经顺利实施完毕。
3、陈柏超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