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节能 公告编号:2015-096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隆华节能,股票代码:300263)
自 2015 年 7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9)。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20 日、27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2015-071、2015-072),并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发
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18 日、2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2015
-077、2015-090),于 2015 年 9 月 1 日、8 日、15 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5-091、2015-092、2015-093)。
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重
大资产重组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于 10 月 31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公司仍
未能在此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本议案如未能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恢复交易。如
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10 月 31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公司自停牌以来,公司、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已就主要交易条款内容达成原则共识,相关细节尚需与相关方
进行进一步沟通、确定。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
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审计、评估、法律等尽职调查工作,并对相关申报文件进行相应
的制作,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
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至少每周
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告后恢复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