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甫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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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拟变更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拟变更 2015 年度审计机构,提议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 2015 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协商确定。公司董事

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

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最早的合伙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截止 2014 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 4000 余名(其

中执业注册会计师 1100 余名),拥有一大批经验丰富、在会计界有影响的资深

注册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H 股企业审计

等专业资质,是业内专业资质最为全面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

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

1、公司董事会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两家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评价,并结合公司未来

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2、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5 年

度审计机构。

3、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

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

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任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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