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5-06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海陆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向钱仁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148 号)文件,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钱仁清发行 50,895,765 股股份、向周菊英发行 5,700,326 股
股份、向邵巍发行 4,885,993 股股份、向王燕飞发行 4,885,993 股股份、向张晓冬
发行 4,071,661 股股份、向朱益明发行 2,442,997 股股份、向袁建龙发行 2,442,997
股股份、向陆守祥发行 1,221,498 股股份、向宋颖萍发行 814,332 股股份、向马建
江发行 407,166 股股份、向陈健发行 407,166 股股份、向孙建国发行 407,166 股股
份、向陈建平发行 407,166 股股份、向郭云峰发行 407,166 股股份、向郭德金发行
407,166 股股份、向孙联华发行 407,166 股股份、向蔡国彬发行 407,166 股股份、
向吴惠芬发行 407,166 股股份、向张学琴发行 407,16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801,30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
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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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后续实施事项,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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