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临时紧急(通讯)会议决议

来源:上交所 2015-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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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紧急(通讯)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通讯)紧

急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古共伟先生召集。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 10:00 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给公司董事。

(三)第五届董事会临时紧急(通讯)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各

位董事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 15:00 前以通讯(书面、传真、邮件等)

方式表决。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周江宁先

生由于出差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曾加先生代为行使表

决权;独立董事张维宁先生由于出差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

独立董事余关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议

因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

盈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投控股”)筹划有关本公司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1 日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9 月 7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董事会自公司股票停牌开始,就密切关注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进展情况,持续敦请和提示相关各方按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运作。

同时,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法规要求,及时、

准确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5 年 9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中国昊华《关于天科股份

继续推进资产重组项目的回复函》。中国昊华回函的主要意见如下: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单方股东主导,存在不规范情形,并且中国昊

华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不知情,故中国昊华不同意继续推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建议公司尽快申请复牌交易。

同日,公司收到盈投控股《关于天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回

复》。盈投控股回函的主要意见如下: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产业转型,

在未来环保产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盈投控股始终严格按照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规定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昊华

对重组工作的明确意见对重组工作能否实质性推进至关重要,盈投控

股自 9 月 1 日至 9 月 16 日持续与中国昊华沟通,但中国昊华一直没

有对本次重组进行明确回应。直到 9 月 18 日,中国昊华最终表态不

支持天科股份推进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得不

终止。作为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议方,盈投控股因此建议公司

按有关规定办理复牌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研究了上述股东来函,鉴于公司第一大、第二大股东

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意见不一致,导致该事项无法正常推进。同时,

两大股东均建议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表决,

决定终止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决议。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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