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4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已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公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股东大
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24 日-9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代为出席
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
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一)《关于增选张新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居
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
还需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1),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5
年 9 月 2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071051(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传
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
示原件,并于会议前 20 分钟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46;投票简称:乐凯投票。
2、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3、在投票当日,“乐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关于增选张新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撤单
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于 18:00 以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
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
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
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
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网
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保
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5)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6)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7)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账户系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帐户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五、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
联系人:周春丽 尚秋鸣
联系电话:0312-7922999
传真:0312-7922999
(二)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
附件 1: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姓名或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 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下列格式自制均有效)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
席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选张新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