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15061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
21日接到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方树鹏先生的的通知,其本人
于2015年9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9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方树鹏先生,方树鹏先生系
公司董事长方润刚先生的儿子。
本次增持前,方树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维护公司二
级市场股价的稳定;方树鹏先生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 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增持数量(股) 增持前持股数(股) 增持后持股数(股) 增持后占总股本比例
方树鹏 90,000 0 90,000 0.029%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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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上
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方树鹏先生承诺,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严格遵
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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