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5–066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友阿股份”)非
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反馈。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进行了公告。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
包括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控股”)在内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对象,根据反馈意见中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有关承诺事项进行单独披露。
一、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声明与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友阿控股关于友阿股份股票的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出具的声明
与承诺内容如下:
本单位在友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 2015 年 4 月 8 日)前
6 个月至本声明及承诺出具日的时间段内,未发生过减持友阿股份股票的情形;
自本声明及承诺出具日起算,至友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
的该段时间,本单位将不减持友阿股份的股票。
如以上内容具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本单位违反以上内容,本单位将承
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子敬关于友阿股份股票的减持情况及减持
计划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内容如下:
本人在友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即 2015 年 4 月 8 日)前 6
个月至本声明及承诺出具日的时间段内,未发生过减持友阿股份股票的情形;
自本声明及承诺出具日起算,至友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
的该段时间,本人将不减持友阿股份的股票。
如以上内容具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本人违反以上内容,本人将承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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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公司控股股东的主要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友阿控股的主要股东长沙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友阿
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株洲家润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长沙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阿波罗臵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友阿小北湖有
机农业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曲园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长沙金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就友阿股份股票减持计划分别出具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算,至友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的该
段时间,本单位将不减持友阿股份的股票。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出
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友阿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
人陈细和、龙建辉、刘一曼、崔向东、许惠明、冯汉明、李建行、嵇跃勤、郑知
求、江南、殷秋平、廖小明、李滨、罗碧波、龚宇丽、代新奇、甘舜武、文建、
孔小平、文彣、刘立坚、魏萍、罗兆、陈学文、范其麟、迮长林、刘毅、邓文武、
贺伟利、刘明宇、龙国庆、谭壮玲、官晓滨、范建勋、吴服兵、张群、刘洁、熊
淑萍、丁湘衡、瞿蕊、曹磊、柳彬、杨玉葵、周群芳、曾岳军、薛宏远、欧阳艳
辉、舒盛岱、陈伟湘、何成香、李成辉、李淑华、刘金定、沈佩齐、袁伟、周仕
平、刘惠明、李恒、刘卡嘉、晏才久、欧立军、庄莲芳、彭寿颐、钟艳红、李红
英、唐莉、何鹏、莫崇萍、湛自力、万艳就友阿股份股票减持计划分别出具的承
诺函内容如下: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算,至友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的该
段时间,本人将不减持友阿股份的股票。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的声明与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声明与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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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承
诺函。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0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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