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 2015-06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每 10 股转增 10 股,即每股转增 1 股
●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24 日
● 除权日:2015 年 9 月 25 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 年 9 月 28 日
一、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已经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46,044,60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246,044,6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492,089,200 股。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24 日
2、除权日:2015 年 9 月 25 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 年 9 月 28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9 月 2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
关规定,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转增比例直接记入股东账户。同时根据现行
税收政策,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为股票溢价发行形成,因此不涉及扣税。
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并向股东
依次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分派股份
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变动数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送股 转增 合计
无限售条 A 股 246,044,600 246,044,600 246,044,600 492,089,200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
246,044,600 246,044,600 246,044,600 492,089,200
股份 流通股份合计
股份总额 246,044,600 246,044,600 246,044,600 492,089,200
七、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按新股本总数 492,089,200 股摊薄计算的
2015 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11 元。
八、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 真:027-87467166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