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科A: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9 0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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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在人民币 100 亿元额度内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告了《关于

在人民币 100 亿元额度内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报告书》。

2015 年 9 月 18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的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 5,376,7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9%,最高成交价为 13.16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13.1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0,692,038.64 元(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

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

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进一

步稳定市值与股东回报,维护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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