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15-033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8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7 日—9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7 日下午 3:00
至 2015 年 9 月 1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君逸康年大酒店十三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杨若如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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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1513250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126%。其中: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513247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312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3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1%。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增补刘林
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1325046
股 , 其 中 同 意 1513247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8%%;反对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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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700%;反对306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云峰 赵怡远
3.结论性意见: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田云峰律师、赵怡远律师认
为,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
相关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湖
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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