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15-04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
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
事为 9 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董事长朱在
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
浙江治丞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朱在龙先生共同投资浙江治丞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参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浙江治丞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5-047。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全文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站供投资者
查阅。
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