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双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药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
362 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及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办公室审查核定,金宝药业入选吉林省 2015 年第一批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企业名单。
2015 年 7 月 16 日至 8 月 5 日,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吉林省 2015 年第一批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复审企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1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
务局于 2015 年 9 月 6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吉林省 2015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
业复审结果的通知》(吉科发办〔2015〕150 号),金宝药业被认定为吉林省 2015
年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 2015 年 7
月 16 日,有效期为三年,证书编号为 GF201522000011。根据相关规定,金宝药
业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