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

来源:深交所 2015-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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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美达股份 股票代码 00078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明辉 谭景熙

电话 07506109778 07506107981

传真 07506103091 07506103091

电子信箱 zmhlq@hotmail.com tan0022@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52,437,858.91 1,656,637,793.57 -12.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136,677.30 -35,694,950.56 369.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71,826,626.74 -37,791,268.79 290.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0,362,210.12 284,901,735.95 -117.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09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09 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4% -3.74% 11.2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11,578,915.55 2,543,372,351.57 -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10,231,110.02 1,239,060,969.64 5.74%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87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1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持普通股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门市君合投 境内非国有法

13.00% 68,681,318 68,681,318 质押 56,640,000

资有限公司 人

太仓德源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10.40% 54,945,055 54,945,055

管理中心 人

江门市天昌投 境内非国有法

9.81% 51,818,182 0 质押 18,398,300

资有限公司 人

广东天健实业 境内非国有法

5.68% 30,000,000 0 质押 18,3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人

中国工商银行

-浦银安盛价

其他 2.32% 12,242,292 0

值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浦

银安盛增长动

其他 1.40% 7,399,846 0

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西藏信托有限

公司-致知 1

号结构化证券 其他 1.04% 5,480,000 0

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袁博 境内自然人 0.95% 5,000,500 0

中国建设银行

-上投摩根阿

其他 0.95% 4,995,891 0

尔法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崔立志 境内自然人 0.91% 4,801,000 0

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与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由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上述三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的说明

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财务情况及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

公司总资产251,157.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1,023.11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4%。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5,036.22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09元。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原因

应收票据 217,689,140.65 365,687,630.17 -40.47% 销售收取票据减少。

应收帐款 133,096,050.47 101,518,302.18 31.11% 货物赊销增加

其他应收款 2,516,073.24 456,948.21 450.63% 结算发票未到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3,509,855.76 -100.00% 本期处置投资

工程物资 1,924,518.34 4,875,618.77 -60.53% 工程项目领用工程物资

短期借款 214,570,000.00 409,895,608.20 -47.65% 归还借款

应交税费 8,646,343.03 3,870,002.71 123.42% 本期材料采购不均衡,同时毛利

增加,税款增加

应付股利 10,562,792.46 0.00 100% 未支付股息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2,551,081.88 -100.00% 已售金融资产对应税项转出

其他综合收益 -6,765,768.01 7,637,976.45 -188.58% 转销已售金融资产对应收益

未分配利润 93,120,896.94 7,547,012.10 1133.88% 本期处置投资及收到投资收益增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95,917.00 2,692,883.57 48.39% 本期增值税增加,增加附税

财务费用 20,745,685.95 47,040,465.54 -55.90% 本期贷款利息及汇兑损失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 21,086,886.17 6,684,300.29 215.47% 本期提取资产减值增加

投资收益 86,189,185.76 17,467,788.72 393.42% 本期处置投资及收到投资收益增

营业外收入 4,799,949.51 2,248,456.52 113.48% 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营业外支出 643,982.88 152,138.29 323.29% 本期捐赠支出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96,136,677.30 -35,694,950.56 369.33% 本期毛利率上升,同时投资收益

利润 增加,导致净利润增加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09 3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0,362,210.12 284,901,735.95 -117.68% 由于本期票据贴现减少,货款回笼

净额 减少,同时支付材料款项增加,现

金净额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9,017,889.48 -149,948,796.87 119.35% 本期常德工程项目支出减少,投

净额 资收益现金收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7,877,255.98 -208,915,268.54 132.49% 本期的贷款总额减少,还贷

净额 款减少,导致净额增加

(2)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本公司生产锦纶切片96,465吨,生产锦纶丝35,608吨,生产尼龙布477吨,实现营业收入

145,243.78万元,其中锦纶切片实现营业收入79,115.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04%;锦纶丝实现营业收

入62,003.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4%。本期因产品销售平均单价下降,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12.33%,由于原材料平均单价下降,营业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7.2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9,613.6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69.33%。

由于受国际市场环境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价格不断波动,加剧了锦纶产品的市场价格变

化,下游纺织行业需求仍显弱势,生产经营仍然困难,公司在管理层及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降低采购成

本,开发新客户,研发新产品,增加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毛利,形成本期业绩增长、扭亏为盈,其原因为:1、

本期主要原材料价格回升,产品销售价格略有上涨,产品毛利率增加。2、本期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分红及

处置参股公司通用数字及交通银行股权收益。3、本期末的贷款总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贷款利息支出

同比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美元外债减少,由汇率变动影响的汇兑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财务费

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

(3)其他重大事项:

1、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6日,本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竞价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全部“交通银行”股票

3,095,430股,成交总价2166.18万元,获利1753.59万元。

2、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

散被告广东通用数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通用公司”),广州中院于2014年10月22日决定立案受理。

经多方协商,本公司与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同意通用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全部香雪制药股权后,按通用公司税后收益的40%向本公司进

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将持有通用公司40%的股权以696万元转让给太平洋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

截止至2015年5月29日,通用公司已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全部应分配利润5896.15万元,受太平洋公司

指定受让上述股权的广州启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也已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696万元。本公司于

2015年5月29日向广州中院申请撤诉上述案件。

广州中院已向本公司签发《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1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62-4号),裁定准许本公

司撤回起诉。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梁柏松):

2015年8月27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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