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都: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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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 2015-09-18-0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七次董事会于2015

年9月1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

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核,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没有违反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法律法规,

向监管部门履行了相关备案手续,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已经取得公司三

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2、我们审核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资质,该所拥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从业经验丰富,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能

够满足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该所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3、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刘书锦 陈友春 郭文杰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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