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 2015-09-18-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以短信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
次董事会的通知。2015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 28 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
议,应与会董事 9 人,王芝强董事因公出差委托杨志强代为行使表决权,叶文
治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张力群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刘书锦董事、郭文杰董事因公
出差委托陈友春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实际参与表决 9 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意见、独立董
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5 年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议案二:《关于在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情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