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5-093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道洪先生,董事金健先生、高章俊先生,董事、总经
理刘骏先生,董事会秘书卢邦杰先生,财务总监董新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文件精
神,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复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5-065),公布了管理层增持方案。原增持方案拟实施对象共 5 人,
分别为公司董事金健、高章俊、王利品,董事会秘书卢邦杰,财务总监董新,拟
增持金额 7281 万元。全部实施对象将在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的 6 个月之内通
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的方式完成本次增持方案。
后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道洪先生,董事、总经理刘骏先生等积极参
与本次增持计划,因此,公司在具体实施中对原增持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增持
总额仍为 72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任职单位 职务 姓名 金额(万元)
董事长 吴道洪 2712
董事 金健 462
神雾环保 董事 高章俊 462
董事 王利品 1281
董事、总经理 刘骏 816
董事会秘书 卢邦杰 501
财务总监 董新 462
神雾集团 高管 / 585
合计 7281
二、 本次增持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管理层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充分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而实施的。
三、 本次增持情况
吴道洪先生、金健先生、高章俊先生、刘骏先生、卢邦杰先生、董新女士及
神雾集团高管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通过“天治武康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
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总数为 2,113,48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52%;增持金
额合计 5998.98 万元,增持均价为 28.3843 元/股。
本次增持前,吴道洪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700,429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26.1628%;金健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3,75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6%;高章俊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37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6%;
刘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卢邦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3,756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356%;董新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37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6%。本次增持后,除前述持股情况外,上述增持人及神雾集团高管还通过
“天治武康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共同持有公司股份 2,113,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2%。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
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全体增持对象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自本次增持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管理层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