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万
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编制的《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情况报告》,
我们认为: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
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生、杨学志、杨钧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