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7 18: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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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15]00358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1-12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5]003586 号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截

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30 号)及《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编制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

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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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5]003586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

监 会 《 关 于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的 规 定 》( 证 监 发 行 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京万邦达环保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

告作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

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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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95 号《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股票 2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5.69 元。截至 2010 年 2 月

1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445,1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735,400.00 元,募集

资金净额 1,388,444,600.00 元。

截止 2010 年 2 月 10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1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6 月 30

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

20002552903000 2011 年 7 月

公司本部 北京学院路支 229,019,094.07

5571 已注销

宁夏万邦达 中国民生银行 2014 年 5 月

01370141700125

水务有限公 北京西长安街 35,000,000.00 23 日已销

34

司 支行 户

01140141700172

315,419,550.90 103,235,838.14 活期

00

700459976 55,965,727.41 六个月定期

中国民生银行

公司本部 北京金融街支 700460046 55,965,727.41 六个月定期

700459683 55,965,727.41 六个月定期

700459499 55,965,727.41 六个月定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 91300154800001

公司本部 193,985,955.03 1,358,728.96 活期

行世纪城支行 137

广东发展银行 13713151601001

公司本部 0.00 360.00 活期

翠微支行 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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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2251151901801

150,000,000.00 1,459,106.33 活期

0008282

吉林省固体 22251151960851

交通银行吉林 0001125-007404 37,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废物处理有

重庆路支行 06

限责任公司

22251151960851

0001125-007403 17,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33

江苏万邦达

中国银行盐城

环保科技有 470260565568 100,000,000.00 13,376.88 活期

享湖支行

限公司

91240155300000

20,020,000.00 21,592.98 活期

185

91240167010001

晋纬环保科 上海浦发银行 5,104,722.02 三个月定期

941

技(北京)有 北京花园路支

限公司 行 91240167020001

5,077,000.00 六个月定期

041

91240167020001

10,154,000.00 六个月定期

050

91240154800008

200,000,000.00 1,349,315.80 活期

陕西万邦达 052

上海浦东发展

水务有限公 91240167020001

银行北京花园 2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

司 092

路支行

91240167030001

30,000,000.00 一年定期

818

13705151601002

145,000,000.00 1,567,868.34 活期

6137

广发发展银行 13705163001000

公司本部 15,000,000.00 七天通知

北京新外支行 0659-00982131

13705163001000

5,012,997.50 七天通知

0659-00982135

公司本部 广发发展银行 13705161001000 三个月定期

北京新外支行 20,000,000.00

1037-9458

13705161001000 三个月定期

20,000,000.00

1037-9459

13705163001000 七天通知

7,000,000.00

0659-9460

乌兰察布市

万邦达环保 中国银行乌兰

154041035638 0.00 19,567,212.00 活期

科技有限公 察布市分行

注 合计 1,388,444,600.00 543,785,028.59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历经 201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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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次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1、根据《管理办法》,2010 年 2 月 10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将扣除了部分发行费用后的 1,394,824,600.00 元募集资金存入该行 北京学院路支行

200025529030005571 账户中专项存放。如下述 2、3、所述,投资宁夏子公司划入其募集资

金专户 0.35 亿元,及根据募投项目及管理需要,于 2011 年 7 月注销了该账户,并将注销前

账户中的募集资金本息转入了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为方便披露,上表中工商银行北京学

院路支行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以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转入新开立账户的募集资金本金

予以填列。

2、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宁东煤化工基地(A 区)污水处理工程 BOT 项目”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宁夏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负责实施。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00

万元,第一期出资额 0.15 亿元已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于 2009 年 11 月 10 日缴纳。经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第二期出资额 0.35 亿元由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6 月 23 日缴纳。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长安街支行开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该 0.35 亿元实收资本,并于 2010 年 7 月 11 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长安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资金仅用于宁东煤化工基地(A 区)污水处理工程 BOT 项目,该

BOT 项目已完成,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将该账户予以销户。

3、2011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便于募投项目资金拨付,加强公司现金流管理,充分发挥银行定期

存款功能,提高闲置超募资金收益水平,加强银企交流与合作,公司决议变更新的募集资金

存放账户。按照募投项目分开、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分开的原则将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分专

户存放。并于 2011 年 8 月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

支行、广发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浦发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其中:

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0114014170017200,

截止 2011 年 7 月 27 日,专户余额为 365,419,550.90 元,其中活期存款 15,419,550.90

元,专门用于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 区)污水处理工程 BOT 项目,以存单方式存放的部

分超募资金 3.50 亿元专门用于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公告的其他募集资金投向项目;2011 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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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投资吉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转入吉林子公司新开立的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募集资

金专户 0.50 亿元,为方便披露,上表中以扣除该 0.50 亿元后的 315,419,550.90 元予以列

示。

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世纪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91300154800001137,

截止 2011 年 8 月 1 日,专户余额为 364,005,955.03 元,其中 114,005,955.03 元专门用

于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项目;以存单方式存放超募资金 2.50 亿元,专门用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并公告的其他募集资金投向项目。2011 年因投资吉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

转入吉林子公司新开立的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0.50 亿元;2012 年因投资

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转入江苏子公司新开立的中国银行盐城享湖支行募集

资金专户 0.50 亿元;2014 年因投资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转入晋纬子公司新开

立的上海浦发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2,002.00 万元;2014 年因投资天元化工煤

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 项目,转入陕西子公司新开立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0.50 亿元,为方便披露,上表中以扣除该 17,002.00 万元后的 193,985,955.03

元予以列示。

在广东发展银行翠微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37131516010011262,截止

2011 年 7 月 27 日,以存单方式存放部分超募资金 3.95 亿元,2011 年因投资吉林固体废物

处理中心项目,转入吉林子公司新开立的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0.50 亿元;

2012 年因投资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转入江苏子公司新开立的中国银行盐

城享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0.50 亿元;2014 年因投资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

厂、甲醇制烯烃项目高盐水零排放 BOT 项目,在 2014 年、2015 年共转入新开立的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1.6 亿元(包含在广东发展银行翠微支行账户中存

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1500 万元);2014 年、2015 年因投资天元化工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

理 BOT 项目,转入陕西子公司新开立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1.50

亿元;如以下 9、中所述,2015 年 6 月 30 日自该支行将以前年度存入该募集资金专户的

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余额 1,956.72 万元划入本公司因投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

目而在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开立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为方便披露,上表中广东

发展银行翠微支行初时存放金额以 0.00 元予以列示。

4、2011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增资入股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事项,2011 年 12 月 13 日,吉林省固体废物处

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交通银行吉林分行重庆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公司投

入该子公司的 1.50 亿元实收资本,并与交通银行吉林分行重庆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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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2012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1

亿元投资江苏盐城“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在江苏省盐城市设

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012 年 6 月 14 日,江

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盐城亭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 1

亿元已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与中国银行盐城

亭湖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6、2014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

募资金 2,002.00 万元增资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事项。2014 年 7 月 15 日,晋纬

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

集资金 2,002.00 万元已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7、2014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2 亿

元,投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100t/h 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 项目,

并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 2014 年 10 月 23 日,

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已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世纪城支行、

广东发展银行翠微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陆续划入 2 亿元。

8、2014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

募资金 1.60 亿元,投资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甲醇制烯烃项目高盐水

零排放 BOT 项目。2014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拟存入募集资金 1.60 亿元。截

止 2015 年 6 月 9 日,已自广东发展银行翠微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划入 1.60 亿元,其中含广东

发展银行翠微支行历年来产生的利息 0.15 亿元,为方便披露,上表中该账户初时存放金额

以不含募集资金产生的该利息的金额 1.45 亿元予以列示。

9、2015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投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目的议案,2015 年 6 月 15 日乌兰察布市万

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与中国银行乌兰察布市分行营业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拟存入本公司投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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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亿元。2015 年 6 月 30 日自广东发展银行翠微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划入 1,956.72 万元(全

部系广东发展银行翠微支行募集资金历年来产生的利息),剩余的募集资金将根据本公司资

金情况于 2015 年 12 月 31 前分次转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为方便披露,上表中该

账户初时存放金额以不含利息的金额 0.00 元予以列示。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启动后,本公司聘请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

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上市之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

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根据规定,华泰联合未完成

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川财证券承接,华泰联合不再履行相应持

续督导职责。华泰联合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后续

将由川财证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见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因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项目拟精简

和调整原有的实验设备投资,同时,为满足多个功能分区的要求增加建筑工程投资,为此

2012 年 8 月 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

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的总投资额以及项目投向进行适当调整,该项目原计划预计

总投资 14,369.18 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16,979.30 万元,本次调整后的投入概算比原

计划增加 2,610.12 万元,增加部分使用超募资金补足。其中,设备投资减少 3,971.68 万

元,建筑工程投资增加 5,479.20 万,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增加 1,102.60 万元。信息

披露: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12-041。

根据 2012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之一“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项目投向,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资金缺

口。信息披露: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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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2-047。

截止 2014 年 3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6,979.30 万元,该项

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已经过工程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该中

心服务于水处理项目,基本功能发挥作用,已开展多项研发项目,对公司托管运营水处理项

目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检验,大大促进公司提高水处理水平。未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信息披露: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无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见附件 2

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披露内容不存在

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见附件 3

公司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具体见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昊天节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事项

2014年5月1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建兴、孙宏英、于

淑靖、肖杰和河北创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昊天节能”)合计 100%的股权。2014年5月12日,本公司与昊天节能原股东张建兴等签署

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确定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资产

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4)第0284号)评定的昊天节能2013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值

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为68,100.00万元,其中现金支付6,810.00万元,向张建兴等以发行

股票方式支付对价61,290.00万元。同日,本公司与昊天节能原股东张建兴、孙宏英、河北创

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双方对盈利预测及补偿的安排如下: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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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建兴、孙宏英、河北创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昊天节能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600万元、5800万元、7420万元。

2014年5月30日,本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收购的相关议

案。

2014年7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张建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61号批复),批复同意本公司

的上述收购方案。

2014年8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支付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的议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超募资金7,480万元支付该次收购中的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其中6,810万元用于支付

该次收购的现金对价,67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收购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

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截止2014年9月25日,该7,480万元已经支付完毕。

张建兴等将昊天节能100%股权投入本公司,用于认购本公司16,261,605股股份,每股发

行价为37.69元,昊天节能于2014年8月18日在盐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其股东变更的变

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变更为其唯一股东,同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昊天节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2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325号验资报告,

对张建兴等将昊天节能100%股权投入本公司以认购本公司上述股份事项进行了验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4 年8月26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

请受理确认书》,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

份登记,本公司本次发行的16,261,605股 A 股股份已分别登记至张建兴等名下。

昊天节能目前仍以从事保温管道的技术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运营

支持服务为主。根据昊天节能财务报告显示,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昊天节能经审计的总

资产为68,410.49万元,净资产为27,409.71 万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341.25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14.17 万元,已完成2014 年承诺数4,600.00万元的109%。

截止2015年6月30日,昊天节能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7,920.91万元,净资产为31,901.23

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5,816.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81.88

万元,已完成2015年承诺数5,800.00万元的77.27%。

2、除上述事项外,无需披露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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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董事会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

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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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 138,844.4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7,349.76

募集资金专项帐户银行利息净额等收益: 12,883.81 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募集资金和利息累计总额: 151,728.2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7,349.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203.00 2010 年: 22,645.83 2013 年: 13,287.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3% 2011 年: 13,565.24 2014 年: 21,827.01

2012 年: 11,897.90 2015 年 1-6 月: 14,126.5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预定可使用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资项目 金额 资金额 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状态日期

一、 承诺投资项目

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 区)污水处理工

1 同左 14,496.83 14,496.83 14,496.83 14,496.83 14,496.83 14,496.83 - 2011.9.30

程托管项目

2 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 同左 14,369.18 16,979.30 16,979.30 14,369.18 16,979.30 16,979.30 - 2014.3.31

承诺投资小计 28,866.01 31,476.13 31,476.13 28,866.01 31,476.13 31,476.13

二、 超募资金投向

3 吉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同左 15,000.00 15,000.00 10,075.04 15,000.00 15,000.00 10,075.04 -4,924.96 2014.6.30

4 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1 同左 10,000.00 10,000.00 10,237.93 10,000.00 10,000.00 10,237.93 237.93 2014.9.30

5 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 同左 2,002.00 2,002.00 - 2,002.00 2,002.00 - -2,002.00

6 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同左 7,480.00 7,480.00 7,480.00 7,480.00 7,480.00 7,480.00 - 2014.8.18

7 天元化工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 项目 同左 20,000.00 20,000.00 14,933.59 20,000.00 20,000.00 14,933.59 -5,066.41 2015.6.30

8 高盐水零排放 BOT 同左 16,000.00 16,000.00 9,147.07 16,000.00 16,000.00 9,147.07 -6,852.93 2015.6.30

9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目*3 同左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2016.9.30

1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4,482.00 114,482.00 65,873.63 114,482.00 114,482.00 65,873.63 -48,608.37

合计 143,348.01 145,958.13 97,349.76 143,348.01 145,958.13 97,349.76 -48,608.37

*1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 10,237.93 万元,其中 237.93 万元来源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与手续费的差额。

*2 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向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增资 2002.00 万元,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尚未使用该资金。

*3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 BOT 项目的议案。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尚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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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表

信息披露累计投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序号 投资项目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1-6 月 合计

1 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 区)污水处理工程托管项目 8,621.33 4,907.24 840.51 127.75 - - 14,496.83

2 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 24.50 8,658.00 2,096.78 4,917.96 1,273.38 8.68 16,979.30

3 吉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 - 6,966.61 1,531.41 1,359.84 217.174 10,075.04

4 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 - - 1,994.00 6,710.07 1,526.50 7.37 10,237.93

5 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 - - - -

6 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 7,480.00 - 7,480.00

7 天元化工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 项目 - - - - 2,919.58 12,014.00 14,933.59

8 高盐水零排放 BOT - - - - 7,267.71 1,879.36 9,147.07

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 - - - - 14,000.00

合计 22,645.83 13,565.24 11,897.90 13,287.19 21,827.01 14,126.58 97,349.76

实际累计投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序号 投资项目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1-6 月 合计

1 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 区)污水处理工程托管项目 8,621.33 4,907.24 840.51 127.75 - - 14,496.83

2 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 24.50 8,658.00 2,096.78 4,917.96 1,273.38 8.68 16,979.30

3 吉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 - 6,966.61 1,531.41 1,359.84 217.174 10,075.04

4 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 - - 1,994.00 6,710.07 1,526.50 7.37 10,237.93

5 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 - - - -

6 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 7,480.00 - 7,480.00

7 天元化工煤焦油轻质化废水处理 BOT 项目 - - - - 2,919.58 12,014.00 14,933.59

8 高盐水零排放 BOT - - - - 7,267.71 1,879.36 9,147.07

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 - - - - 14,000.00

合计 22,645.83 13,565.24 11,897.90 13,287.19 21,827.01 14,126.58 97,349.76

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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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截止日投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 2014 年

序 资项目累 是否达到

实际投资项目 12 月 31 日累

号 计产能利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累计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预计效益

计实现效益

用率

神华宁东煤化工基地(A 区)污水处理 承诺建设期 1 年,投入运营后年实现净利润

1 不适用 985.65 833.83 1,489.71 3,580.92 否 注1

工程托管项目 1,459.05 万元。

2 工业水环境检测及模拟技术中心 不适用 - -

2 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不适用 36.00 2,387.00 2,292.00 4,715.00 471.50 471.50 否 注2

3 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 不适用 371.00 371.00 301.75 301.75 否 注3

4 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不适用 110.00 110.00 100.72 100.72 注4

5 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4,600.00 4,600.00 3,199.48 3,199.48 注5

注:“实际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1:2012 年度、2013 年度由于上游生产企业运行不稳定造成来水浊度高、水质、水量波动较大,严重影响产品生产的稳定性、连续性,造成销售收入下降。公司有针对性的研究了

上述问题,逐步加强了对上游企业来水的管理和技术改革,以上问题已得到有效改善。2014 年度已经达到原预计收益,该项目 2015 年 1-6 月实现效益未审数为 1,068.08 万元。

注 2: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仍处于试运营状态,未达到正式运营。目前仍等待环保监测部门的监测验收后才能正式运营;该公司 2015 年 1-6 月

实现效益未审数为 567.47 万元。

注 3:高科技环保设备制造及技术研发基地承诺投产后第一年实现净利润 371 万元,该项目为 2014 年 9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4 年第 4 季度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 2015 年

1-6 月实现效益未审数为 267.09 万元。

注 4:晋纬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为-47.32 万元,本公司 2014 年 7 月底完成对其合并,故上表中实现效益仅为合并日后的 8 月至 12 月该公司净利润数。该公司

2015 年 1-6 月实现效益未审数为-103.92 万元。

注 5:昊天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为 5,106.65 万元,本公司 2014 年 8 月底完成对其合并,故上表中实现效益仅为合并日后的 9 月至 12 月该公司净利润数。该公司

2015 年 1-6 月实现效益未审数为 4,491.5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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