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6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在指
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管增持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0),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
研究所(以下简称“物构所”)拟用现金共计不低于 52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本
公司股票。
公司接到物构所的通知,其于 2015 年 9 月 8 日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期间通
过“申万宏源-福晶科技-物质结构研究所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增持本公司股票
45.50 万股,增持金额 520.60 万元,增持均价 11.44 元/股,物构所上述增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人
本次增持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
所。
二、增持金额及股份变动情况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股) 增持均价(元/股) 增持金额(元) 增持比例
2015-9-8 100000 11.50 1,150,000.00 0.0351%
2015-9-15 355000 11.43 4,055,953.00 0.1246%
合计 455000 11.44 5,205,953.00 0.1596%
本次增持前物构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5,370,360股,持股比例为26.45%,本
次增持后物构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5,825,360股,持股比例为26.61%。
三、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股东物构所用自有资金通过定向资产管理专户在二级市场以竞价
方式买入。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的股东物构所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