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申科:关于终止股权转让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7 15: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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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 申科 公告编号:2015-069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全

波先生、何建东先生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与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海融天”)签订了《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转股协议”),约定何全波、何建东以每股 16.5 元的价格,合计转让股份 20,643,750

股给苏州海融天,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 340,621,875.00 元。(详见 2015 年 6

月 2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申请

确认书,但尚未完成股权转让过户事宜。

在上述股权转让期间,由于证券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

止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签署了《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转让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转股协议》即告终止。自《转股

协议》终止之日起,双方中之任何一方于《转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均终止执行。

2、自《转股协议》终止之日起,双方于此前签署的与《转股协议》约定事项有

关的全部文本、备忘录等均告终止。

3、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均无须履行《转股协议》以及第二条

约定的相关文件项下的任何义务,且不再享有该等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双方中之

任何一方亦不得依据《转股让协议》以及第二条约定的相关文件向另一方提出任何

索偿。

《终止协议》签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全波先生、何建东先生与苏州海融天

就股权转让事宜就此终止,何全波先生、何建东先生持股数不变。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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