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68
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方案,目前正处于证
监会审核阶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
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
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
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影响
假 设 公 司 2015 年 归 属 于 母 公司 所 有 者的 净 利 润与 2014 年 接 近 , 为
130,000.00 万元,且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2015 年
12 月份前完成,公司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情况如下:
1、关于测算的说明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测算的说明
如下:
(1)公司对 2015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
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及 2014 年度
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根据 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方案,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为 30,228.2541 万股。
2015 年
财务指标 2014 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59,050.9203 159,050.9203 189,279.17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0,225.94 130,000.00 130,000.00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768,541.50 1,884,863.12 2,374,863.12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88 0.8173 0.8046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0.8188 0.8173 0.6868
每股净资产(元/股) 11.12 11.85 12.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9% 7.06% 6.9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36% 6.90% 5.47%
注: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
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额);
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3、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
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总股本;
5、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股本;
6、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
末的月份数/12);
7、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
末的月份数/12+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8、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为 150 万吨/年钾肥扩能改造工程项目、30 万吨/
年钾碱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
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本次发行完成
后,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 2015 年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
的增长,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发行人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
三、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按计划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有效使用: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
署《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
储。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
理与使用情况。公司将全力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以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规定,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
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规定的用途。
4、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募集
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四、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的措施
1、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已经形成“以钾为主、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良好发展战略,公司将坚
持以盐湖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为主线,在继续做好做大盐湖钾肥工业、成功运营
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一期、综合利用二期、金属镁一体化等新建化工项目的同时,
进一步加大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合理配置资源,全面推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再上
新台阶,形成具有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完整工业体系。
公司产业结构优化、资源综合利用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水平,进而降
低由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为 150 万吨/年钾肥扩能改造工程项目、30 万吨/
年钾碱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推进钾肥资源开发、盐
湖资源综合利用,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
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迅速和谨慎地
作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13〕43 号)等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
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
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
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