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7 08: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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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 2015-03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以电话、

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

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监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购对象自愿延长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期暨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山东东方海

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盛德玖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春生先生、李北铎先生和

车志远先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10,000 万股(含 10,000 万股),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短期融资券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支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自愿延长所认

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由 36 个月至 60 个月。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对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做相应调整,关联监事朱春

生回避表决,议案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方案:

(七)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计算。

调整后方案:

(七)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60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监事朱春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

协议书(一)的议案》

公司拟向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等 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拟定了与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等 5 名特定投资者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书(一)》。

关联监事朱春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书(一)》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9 月 17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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