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5-08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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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B 座 11 层第一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
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
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的议案》
各位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世茂影院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约定行使选择权,取消对北京世
茂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收购。行使该选择权不影响本次交易对价总额。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由于北京世茂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了新的 2013 年度、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3 月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本次交易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各位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与相关交易对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1、与自然人张龙、马大鹏、王宇新、逄宇峰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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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世茂影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