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7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代码:
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已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15-045)。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审议通过的第二项议案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披露前: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延期复牌的议案》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标的的股权,同时募集部
分配套资金。目前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各相关中介已经完成
了相关报告初稿。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目前尚未发现对本次交易有实质
性障碍的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
告编号:2015-043),同时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复牌,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10 月 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26 号准则”)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预案或报告书。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
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延期复牌时间为 1 个月,自 2015 年
10 月 2 日至 11 月 2 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若该议案经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继续向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复
牌,延期复牌时间为 1 个月,自 2015 年 10 月 2 日至 11 月 2 日。若该议案未
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起复牌,并承诺自复牌后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补充披露后: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延期复牌的议案》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虞佳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虞佳英”或“交易标的”)全部股权;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交易标
的主要从事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
各项工作,各相关中介已经完成了相关报告初稿。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
目前尚未发现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障碍的事项。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43),同时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复牌,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10 月 2 日前披
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26 号准则”)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
报告书。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各相关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工
作的时间较晚,截至目前,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全完成,加之近期股市波动
大,对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造成了较大影响。
由于上述事项影响公司无法按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为保
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延期复牌时间为 1 个月,自 2015 年 10 月 2 日
至 11 月 2 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若该议案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继续向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复牌,延期复牌时
间为 1 个月,自 2015 年 10 月 2 日至 11 月 2 日。若该议案未经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起复牌,并
承诺自复牌后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除上述补充更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