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先后
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获得青海省政府国资委青国资产[2014]300 号文批复,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
获得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
实际状况和响应稳定证券市场的倡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涉及该议案有关内容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3,149.1713 万股(含 33,149.1713
万股)。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即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 1,590,509,203 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6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36,783,791.46
元。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33,149.1713 万股(含 33,149.1713 万股)调
整为不超过 33,312.7699 万股(含 33,312.7699 万股)。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0,228.2541 万股(含 30,228.2541
万股)。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后,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
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
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 33,312.7699 万股(含 33,312.7699 万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 拟投入募集资金占项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额(万元) 资金(万元) 目投资总额的比例
150 万吨/年钾肥扩能改
1 271,806.32 270,000.00 99.34%
造工程项目
2 30 万吨/年钾碱项目 119,692.60 110,000.00 88.92%
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0 160,000.00 100.00%
合计 551,498.92 54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
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途径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 30,228.2541 万股(含 30,228.2541 万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 拟投入募集资金占项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额(万元) 资金(万元) 目投资总额的比例
150 万吨/年钾肥扩能改
1 271,806.32 270,000.00 99.34%
造工程项目
2 30 万吨/年钾碱项目 119,692.60 110,000.00 88.92%
3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 110,000.00 100.00%
合计 501,498.92 49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
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途径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议案
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
方案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状况和响应稳定证券市场的倡议,调整后的方案切实
可行,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