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亚会 A 专审字(2015)056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亚会 A 专审字(2015)056 号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金刚石)
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
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豫金刚石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豫金刚石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
本报告是我们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豫金刚
石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本鉴证报告仅供豫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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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石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鉴证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二妮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耿 辉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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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71号文《关于核准郑州华晶金刚石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特定投资对象郭留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120,2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2
元,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8,099,994.6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8,800,000.00元后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9,299,994.68元,于2015年6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扣除本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80,835.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319,15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亚会A验字(2015)007号《验
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1702020629200539254 114,289,994.68 2,275,963.51
郑州花园路支行
2 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 411899991010003000665 285,010,000.00 82,762,411.11
合计 399,299,994.68 85,038,374.6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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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先后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193,664,071.3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
换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亚会A专审字(2015)
052号鉴证报告。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5年8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85,038,374.6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及
利息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1.4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
径、计算方法一致,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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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披
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
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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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731.9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396.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1,396.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5 年 1-8 月 31,396.0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实际投资金 预定可使
募集前承 募集前承
序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号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承诺投资金 期
额 额
额的差额
年产3.5亿米微米钻 年产3.5亿米微米钻 -8,282.57 2016年3
1 28,501.00 28,501.00 20,218.43 28,501.00 28,501.00 20,218.43
石线扩产项目 石线扩产项目 【注1】 月31日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2,309.00 11,230.92 11,177.60 12,309.00 11,230.92 11,177.60 -53.32
[注2]
合计 40,810.00 39,731.92 31,396.03 40,810.00 39,731.92 31,396.03 -8,335.89
注 1:“年产 3.5 亿米微米钻石线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是 8,282.57 万元,原因是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注 2: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原因是: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小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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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2015
截止日投资项目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类别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年 8 月 31 日)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 1-8 月 效益
累计实际效益
年产3.5亿米微米钻石线扩产
募集资金 不适用 4,144.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注3】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注3:“年产3.5亿米微米钻石线扩产项目”不适用的原因: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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