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江苏中导电力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导公司”)的相关材料,经充分沟通后,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公司本次与关联
方共同增资中导公司,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定华 :
朱兆斌 :
尹锦泉:
2015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