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5-05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和2015
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6)及《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吴国政先生计划从2015年7月9日至2016
年1月8日的六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现将
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政先生
2、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增持方式:
2015年9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政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增持公司股票2,459,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成交均价为5.496元/
股,增持金额为13,518,681.60元。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4,446,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59%;本次增持后,吴国政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136,906,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1%。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政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累计增持公司股票2,459,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累计增持金额为
13,518,681.60元。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政先生承诺:自增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