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
承诺函
鉴于: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本公司”)拟出售其持有
的除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51.26%股权及对
博莱特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人声明并承诺:
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
季长彬 张志鸿 申孝忠
郑恩泮 许 深 李 光
王德建 李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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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监事:
王东兴 蒋春兰 张晓丽
李星华 党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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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马立臣 李月刚 孙 健
刘长军 王兴华 赵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