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本公司”)拟出售其持有
的除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51.26%股权及对
博莱特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声明并承诺:
保证本公司、本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所有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
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公司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