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五年九月
中国上海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29 日 14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29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 528 号航友宾馆会议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22 日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正华先生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13:00-13:45)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14:00)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六、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读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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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
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
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
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
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
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
以书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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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的,为公司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股东。该等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于会议现场参加
投票。
2、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填写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并签名。
3、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就每项议案填写表决票,行使表决权。在
全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席
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4、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
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5、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表决票收回。
6、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
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
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
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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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增加公司股票的
流动性,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
总数 4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
增加至 80,000 万股。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公司半年度不进行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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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
民币 4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并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拟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拟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工商
变更的相关手续。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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