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监事会于2015年9月9日以电
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
知。会议于2015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
决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以通讯方式(传真)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此次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锁条件进行核实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84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 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公司
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
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绩效考核,公司监事会对该考核结果予
以审核,确认公司所有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解锁条
件,同意公司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办理第一期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
认为:
1、鉴于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在出资过程中由于
辞职、个人原因自愿减少或放弃本次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0人调整为19人,授予数量由90万股调整为
72.2万股。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上述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
限制性股票。
3、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由于辞职、个人原因自愿减少或放弃其本次应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未获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
与公司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激励对象相
符。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调
整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