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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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15-052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天

地 A”)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集团”)的通知,东部集团与宁波华旗同

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旗同德”)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东部集团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 2,1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13%)转让给华旗同德。

一、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东部集团 41,805,839 30.13 20,805,839 15.00

华旗同德 0 0 21,000,000 15.13

其他 96,950,401 69.87 96,950,401 69.87

合计 138,756,240 100.00 138,756,240 100.00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具体变动情况

(一)协议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 华旗同德

企业名称:宁波华旗同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号:330212000484811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 555 号 801-A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华旗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姜洪文)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1 日

合伙期限: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35 年 8 月 31 日止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华旗同德合伙人名称及出资结构如下:

(二)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9 月 14 日,东部集团与华旗同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书》,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东部集团

股份受让方:华旗同德

2、协议转让的交易标的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标的为东部集团所持公司 2,100 万股股份的

权益,包括与东部集团所持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董事委

派权、资产分配权等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

切权利。

3、协议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协议价每股 30 元,2,100 万股的转让价款

为陆亿叁仟万元(¥630,000,000 元)。

4、协议转让价格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华旗同德应向东部集团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款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东部集团应将前述人民币

叁亿叁仟万元用于解除股票质押的用途,东部集团所持公司 2,100 万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应于东部集团收到前述人民币叁亿叁仟万

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解除质押。在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华旗同德应将本次股份转让剩余的人民币叁亿

元价款支付给东部集团。

三、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后续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华旗同德看好“深天地 A”的长期投资价值,希望与“深天地 A”

其他股东共谋发展。拟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增强“深天地 A”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提升“深天地 A”盈利能力,进一步打造“深天地 A”未

来发展的有力平台。

(二)后续计划

1、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旗同德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保持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华

旗同德计划凭借上市公司平台,引入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旗同德有计划对上市公司资

产及业务作出适当且必要的整合。华旗同德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

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

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旗同德有计划对上市公司资产及业务作出适

当且必要的整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旗同德将严格遵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股东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保障全体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旗同德有权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部分董事候选

人,具体董事候选人名单目前尚未确定。截至本次提示公告出具日,

华旗同德暂无改变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具体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与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4、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华旗同德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本次权益变动所引起的上市公司

股东变化等实际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修改

完善上市公司章程。

5、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及其具体内

截至本次提示公告出具日,华旗同德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

用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6、关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的说明

截至本次提示公告出具日,华旗同德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

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7、关于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的说

截至本次提示公告出具日,华旗同德尚无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单方

面提出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但

随着对上市公司的逐步深入了解,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不排除未来对

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适当合理及必要调整的可能,以提

高上市公司运行效率和效益。

四、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旗同德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部集

团将变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旗同德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华旗

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华旗同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华旗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圳华旗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姜洪文持有深圳华旗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的股份,

为华旗同德实际控制人。

姜洪文,男,身份证号:2205021969xxxx0838;中国国籍,无境

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深圳泰邦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聚

能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深圳汉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职于深

圳华旗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华旗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

圳丰盈传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东部集团将在交易完成后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旗同德将

在交易完成后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将详细内容全文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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