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科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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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8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4日~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9月14日下午3:00至2015年9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509,046,114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58.849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数 509,046,114 股,占

公司总股份数的 58.849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09,046,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

股份的 0%;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孙立律师、鄯颖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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