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5-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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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8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0 月 9 日(周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 年 10 月 8 日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 年 10 月 9 日 15:00)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 42 号广电国际大厦 8 楼公司会

议室。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

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提醒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

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9 月 1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30 日、10 月 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下午 5 点前,将发言提纲提

交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9

2、投票简称:升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

00。

4、在投票当日,“升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

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在“委

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0 总议案 100.00 元

1 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即:

表决的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

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8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 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

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

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

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

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

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

记日后 3 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 42 号 26 楼

邮 编:610016

联系电话:028-86783590

传 真:028-86755286

3、会期一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 2015 年 10 月 9 日(周五)召开的四川升达林

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

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议题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 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

内送达至登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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