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
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尔特”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司尔特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9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120,283股,发行价格为
8.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9,499,999.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027,528,097.8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15)0100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上海司
尔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
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建设期(年)
1 年产9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 82,184 2
2 司尔特“O2O”农资电商服务平台 20,569 2
合 计 102,753 -
公司主要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亳州司尔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司尔特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来实施上述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27,329,960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 银行帐号 专户余额(元) 专户用途
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年产90万吨新型复
份有限公司亳州 1318061829100019095 400,000,000 合肥项目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年产90万吨新型复
份有限公司亳州 12670801040007015 421,639,960 合肥项目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司尔特“020”农资
份有限公司宁国 12176001040166668 205,690,000 电商服务平台
市支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投资的具体时间计划以及目前经营情况需要,为避免资金闲置,
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相应减少流动资金借款,按壹年期贷款
利率计算,预计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约1380万元。
同时公司承诺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
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
2015 年 9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
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
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
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取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出具的明确同意意见。
此外,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亦承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
综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是基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司尔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的计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光行 孙 彬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