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
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武希彦
夏成才
程贤权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