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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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5-04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议案》。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拟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由原 28,862 万元调整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000 万元,电路保护元器件

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结构亦进行相应调整。

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

年9月成功实施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66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849.2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共计2,849.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000.00万元。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天健验〔2014〕13-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情况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建

厦发改高技【2011】43 号 22,733.00 15,693.00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厦发改高技【2011】44 号 6,129.00 1,307.00

合计 28,862.00 17,000.00

好利来

二、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建设项目

该项目原规划在项目所在地实施建设27,000平方米电路保护元器件生产厂

房,并购置电路保护元器件生产及配套设备。截至2015年9月10日,该项目累计

投入11,427.9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50.27%),主要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及生

产配套设备购置等。

现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的资金情况,按照轻重

缓急的原则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后将使用募集资金

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为15,693.00万元,项目建

设期为1年。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施情况

“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建设项目”原规划在项目所在地实施建设27,000平

方米电路保护元器件生产厂房,并购置电路保护元器件生产及配套设备。本项目

计划总投资22,733.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20,253.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15,69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80.00万元。

截至2015年9月1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1,427.97万元,具体如下表:

投资额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基本建设投资 8,200.00 8,200.00

固定资产投资 设备投资 11,190.00 2,364.97

小计 19,390.00 10,564.97

土地使用权 863.00 863.00

工程建设投资合计 20,253.00 11,427.97

铺底流动资金 2,480.00 -

项目总投资 22,733.00 11,427.97

2、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及原因

(1)投资规模调整

该项目投资规模从22,733.00万元减少至15,693.0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规模只有17,000.00万元,比原先预计的募集资金规模大幅减少,且

公司现阶段自有资金有限,需要优先保障生产经营所需营业资金的需求,无法大

规模投入固定资产建设。

好利来

(2)建设内容调整

该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基本建设投资金额增加至12,305.01万元,办公楼、

电路保护元器件生产厂房及宿舍等的建设面积增加至62,054.04平方米,设备投

资减少至2,524.99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上市之后,对产品品质和公司形象提出

了更严格的要求,从而对生产场地空间和设备的要求也进一步提升。公司目前所

用的生产厂房和办公楼使用年限较长,规划与使用上已经逐渐不适合公司营运的

需要;且公司原有场地空间有限,部分生产车间使用过度,已经逐渐不能满足公

司生产的要求;此外,固定资产的规划和投资具有连续性。为此,公司决定利用

有限的资金优先投资翔安新厂的基础建设,将原计划用于购置生产设备的部分募

集资金4,105.01万元调整为基本建设投资,以保证未来公司持续发展所需的办公

场所和生产车间,未来随着公司订单数量的增加,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渠

道的融资资金购置相应生产设备,以保障公司生产有序稳步进行。

本次变更后“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实际使用募

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 剩余继续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额

(万元) 金金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万元)

固定 基本建设投资 12,305.01 12,305.01 8,200.00 4,105.01

资产 设备投资 2,524.99 2,524.99 2,364.97 160.02

投资 小计 14,830.00 14,830.00 10,564.97 4,265.03

土地使用权 863.00 863.00 863.00 -

工程建设投资合计 15,693.00 15,693.00 11,427.97 4,265.03

铺底流动资金 - - - -

项目总投资 15,693.00 15,693.00 11,427.97 4,265.03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原规划在项目所在地扩大研发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的规模,进行技术

改造升级,拓宽实验室的检测范围,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和检测能力,进一步

增强公司的科研开发能力,拟建设3,000平方米的研发大楼,包括研发部、检测

部以及综合办公室等,并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截至2015年9月10日,该项目累计

投入1,314.9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1.46%),主要用于工程建设投资。

现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的资金情况,按照轻重

缓急的原则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为

好利来

1,307.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年。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施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规划在项目所在地建设3,000平方米的研发大楼,

包括研发部、检测部以及综合办公室等,并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本项目计划总投

资6,129.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和土地使用权合计1,307.00万元(募集资金

投入1,307.00万元),设备投资4,822.00万元。

截至2015年9月1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314.99万元,具体如下表:

投资额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基本建设投资 1,211.00 1,218.99

固定资产

设备投资 4,822.00 -

投资

小计 6,033.00 1,218.99

土地使用权 96.00 96.00

工程建设投资合计 6,129.00 1,314.99

项目总投资 6,129.00 1,314.99

注:含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

2、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及原因

该项目投资规模从6,129.00万元减少至1,307.00万元,取消4,822.00万元的

设备投资,主要是因为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只有17,000.00万元,比原先预计的募

集资金规模大幅减少,且公司现阶段自有资金有限,需要优先保障生产经营所需

营业资金的需求,无法大规模投入固定资产建设。

为此,公司决定利用有限的资金优先投资研发中心的基础建设,未来公司将

用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渠道的融资资金购置相应研发设备。

本次变更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投资额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基本建设投资 1,211.00 1,218.99

固定资产

设备投资 - -

投资

小计 1,211.00 1,218.99

土地使用权 96.00 96.00

好利来

投资额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工程建设投资合计 1,307.00 1,314.99

项目总投资 1,307.00 1,314.99

注:含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

(三)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和未来可

持续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安全控制;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建

设规模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

影响,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

募投项目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

是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加快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变更后,公司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变更后,公司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

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

好利来

和内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好利来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好利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好利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事项表示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建设

规模和内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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