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4 1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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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收

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金证券”)《关于更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

荐代表人的函》,国金证券原委派陈伟刚先生、吴承达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

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9 号)。

根据发行需要,公司与国金证券签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承销协议,聘任国

金证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指定幸思春先生、林海

峰先生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国金证券此前已安排保荐代表人陈伟刚先生、吴承达先生负责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

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金证券安排保荐代表

人幸思春先生、林海峰先生接替陈伟刚先生、吴承达先生负责公司首次发行股票

剩余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幸思春先生、林海峰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4 日

附件:

幸思春先生简历

幸思春先生,注册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现任国

金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副总经理。曾先后主持和参与多家公司的改制上市、财务

顾问等工作,包括:天际股份(002759)、易尚展示(002751)、聚飞光电(300303)、

黑牛食品(002387)、毅昌股份(002420)等IPO项目,聚飞光电(300303)非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深国商(000056)权益变动等财务顾问项目。

林海峰先生简历

林海峰先生,注册保荐代表人,现任国金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副总经理。先

后主持或参与了深圳能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铝业非公开发行项目、华锡集

团IPO项目、深圳燃气IPO项目、珈伟股份IPO项目,聚飞光电(300303)非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并参与了福州港务集团、福建能源集团等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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