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 B 股 编号:临 2015-074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为避免并有效解决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根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1 日向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出具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
竞争问题的承诺》、《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
争问题的承诺》,因香港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航空”)是 HKA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间接控制的的全资子公司,经公司与 HKA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的股东海航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和大新华航
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友好协商,拟受托管理其合计持有的 HKA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的 25.29%股权。
●关联人回避事宜
由于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航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
司受本公司关联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此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此项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辛笛、牟伟刚、谢皓明、顾刚已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公司受托管理 HKA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的 25.29%股权,有利于
公司以五星级航空公司运营标准规范香港航空的运营管理,提升香港航空的盈利
海南航空关联交易公告
能力,为未来注入香港航空股权奠定基础,避免并有效解决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
业竞争问题。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避免并有效解决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受托管理 HKA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的 25.29%股权。
由于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航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
司受本公司关联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此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此项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辛笛、牟伟刚、谢皓明、顾刚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11.52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峰,经营范
围:航空运输及机场的投资与管理;酒店及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与管理;信息技术
服务;飞机及航材进出口贸易;能源、交通、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及股权
运作;境内劳务及商务服务中介代理。
2、海航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海航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是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
资本 0.2340 亿港币,董事杨建红,经营范围:投资、控股公司。
3、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注册资本 60.08 亿元人民币,法
定代表人陈峰,经营范围:航空运输、航空维修和服务、机上供应品、与航空运
输相关的延伸服务、机场的投资管理、候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凡需
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目前 HKA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间接持有香港航空有限公司
100%股权,香港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航集团(香
港)投资有限公司及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HKA Group Holdings Company
海南航空关联交易公告
Limited 31.14%、27.02%、23.75%和 1.54%的股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委托方:海航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
2、受托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委托管理标的:HKA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25.29% 股权
4、委托管理期限:三年
5、委托管理费收费标准为:
固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壹佰万元。由海航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和大
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分别支付玖拾肆万元和陆万元。
浮动管理费:在委托管理期间,根据航空业的经营情况及标的公司自身的经
营状况,若受托方促成 HKA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进行派息或分红,
则受托方按照托管股权所获分红的 25%收取浮动管理费。
6、委托管理费的支付:
固定管理费:每年 1 月 30 日前由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固定管理费,不满一
年的按实际托管时间收取
浮动管理费:委托方在获得分红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支付浮动管理费
7、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受托管理香港航空母公司 HKA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25.29%
的股权,有利于公司以五星级航空公司运营标准规范香港航空的运营管理,提
升香港航空的盈利能力,为未来注入香港航空股权奠定基础,避免并有效解决可
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六、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交易是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履行其于 2012 年 4 月
11 日向公司分别出具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
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
海南航空关联交易公告
竞争问题的承诺》,有利于公司以五星级航空公司运营标准规范香港航空的运营
管理,提升香港航空的盈利能力,避免并有效解决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问
题,收取的管理费公允、合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全部
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委托管理合同。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