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 2015-070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9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发来的《关于增持九牧王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说明》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九牧王股份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公告了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林聪颖先生拟由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在未来一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增
持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已公开发行总股份的
2%,每股购买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19 元。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
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
票。
由于相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开户手续办理原因,本次增持计划自 2015
年 8 月 14 日起的一个月内实施。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承诺,
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详
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2015 年 8 月 1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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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5 年 8 月 14 日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期间,陈美冷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5,05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02%,增持金额人
民币 7,375.55 万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通
过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08,768,14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3.7327%。本次增持完成后,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合计
持有公司股票 313,825,9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129%。
陈美冷女士不排除在未来 3 个月内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性,累计增
持比例(包含本次增持的 5,057,800 股在内)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承诺,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 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
资格;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
且能够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本次增持属于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除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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