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来源:深交所 2015-09-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证券代码:002325 公告编号:2015-05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9 月 28 日--2015 年 9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至 9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

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 17 号洪涛股份一楼大会

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23 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

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股权

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

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 17 号洪涛

股份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

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

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9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

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为洪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

案 1,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

议案 1 1.00 元

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

C、在“申购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

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 5 分钟后

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28 日

15:00 至 9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 17 号洪涛股份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9999999-233;传真:0755-25893839

邮编:518029

联系人:李庆平、简金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

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9月29日召

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

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

议案 1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

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

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

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洪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