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升药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4 1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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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9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8 月 27 日进行了公告,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马骉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

计 1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5,877,7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56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 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85,863,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5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4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2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表决结果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5,877,783 股同意、0 股弃权,0 股反对,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

的股东)表决情况为:3,905,7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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