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药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6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77-1号台州丽廷凤凰山庄议事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3 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350,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298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3 人,拥有及代表

的股份为 350,8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298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

所姚毅琳、吴婧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830,0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

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后,郭敏龙先生正式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

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830,000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

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翔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

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翔药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